澳大利亚国家内阁今天上午召开会议,并发布了一份公报,外界广泛报道称其已就国家数据中心标准达成一致。但直接阅读可见,实际内容要弱得多。
已达成一致的文本,逐字如下
各州和领地领导人同意,“大型数据中心会带来重大的能源、水和土地使用影响,需要加以管理”,并且“联邦政府将与各州和领地政府合作,制定数据中心能源、水和土地使用方面一致的强制性标准。” 关于时间安排:“联邦政府打算在2027年初就AI标准立法。”
常见表述的错误之处
并没有任何标准已经被统一。这份公报只是同意在未来某个时间点去制定标准,而联邦政府也仅打算在2027年初立法。更关键的是,联邦提案中最有约束力的一项条款——要求新建数据中心为其负荷所需的新一代电力提供担保,即“谁造成谁买单”原则——完全没有出现在已达成一致的文本中。我们直接核查了数据中心部分:其中没有兆瓦或吉瓦数字,没有美元数字,也没有提到可再生能源、提供担保或调峰保障。
豁免条款
昆士兰和北领地争取到了豁免,允许数据中心使用煤电或天然气供电,而不是满足可再生能源要求。昆士兰州州长将这一结果形容为“不错的胜利”和一种“技术无关”的做法。南澳大利亚州州长则表示,未来的数据中心将“主要”由可再生能源供电——这一个词承担了相当多的解释工作。一个强制性的国家标准,如果正好在负荷最便宜的建设地点留出一个漏洞,就不是真正的全国底线。
为什么这一区别并非吹毛求疵
容量模型已经在根据“澳大利亚同意国家标准”的标题重新建模。任何这样做的人,实际上都是在为一项尚不存在、可能要到2027年才具约束力、而且在昆士兰根本不具约束力的规则进行定价。还要注意,立法时间是2027年初,而不是2026年——一些广播报道在这一点上写错了,而公报才是权威文本。
